转发《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公共平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公共平台立项建
设工作的通知
 

校研〔2013〕36号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实验教学和实践环节的培养,促进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培养模式改革提供支撑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学校决定启动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公共平台立项建设,主要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实践环节的基础实验设施、实训平台以及实践基地建设,构建研究生教学与科研共享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支撑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导思想

    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公共平台建设主要为研究生课程实验教学、专业技能训练、专业(工程)实践和科研创新提供基本条件,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新实践公共平台的建设要结合所在学科及相关学科现有的科研资源,围绕研究生课程实验教学、基础科研训练和专业(工程)实践等实践环节的需要,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培养研究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创新能力,构建起布局合理、受益面广、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和较高水平的研究生课程实践教学开放实验平台以及专业(工程)实践和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研究生课程教学基础实验设施、专业(工程)和科研创新平台,以推进研究生培养条件的改善、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培养质量的提高。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学科综合、开放共享的原则。平台建设一般以专业学位点(工程领域)或一级学科研究生实验教学为基础,鼓励按学科群或多学科合作设计与建设,形成相对稳定的实验、实训、实践项目和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项目。既要以课程实验、实训、专业(工程)实践的形式来发挥平台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又要能为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训练服务,达到培养研究生职业能力和创新思维、增强动手能力、拓展研究生科研创新视野的目的。平台建设要充分体现开放性,能够支撑不同学科研究生交叉选课,能够为全校的研究生教学、专业(工程)实践和科研服务。

(2)高起点、有特色的原则。争取部分平台经过建设能够升级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及教育部创新计划,获得国家级立项。

(3)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平台建设要与我校“211工程”建设以及现有各类教学实验室建设密切结合,要充分发挥已有研究条件和各种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做到资源共享,力争用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大的共享实验平台。

二、建设目标

    围绕研究生课程实验教学、基础科研和实践训练、专业(工程)实践、创新实践、职业能力培养,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着重培养研究生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构建起布局合理、受益面广、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和水平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公共平台,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培养,从而提高我校研究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水平,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和培养质量的提高。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要围绕保障研究生课程实验教学、专业(工程)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建设适应创新型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鲜明的实践平台,科学构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体系与专业(工程)实践和职业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重点支持如下条件建设项目:

1.支持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验基础设施建设;

2.支持根据本专业(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的实践环节的实践项目需要,拟定建设内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专业(工程)训练平台和实训平台建设;

3.支持开展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实验平台建设;

4.支持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以实现“产、学、研”结合为目标的研究生开放创新实验(实践)平台建设;

5.支持围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和实践项目需要建设相关研究生实践平台和基地。

四、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公共平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有可供研究生实验教学使用的有一定实验仪器设备的相对固定的实验场所,或有能够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构建共享网络平台的相关条件;

2.能够面向专业学位点(工程领域)或一级学科并能辐射相关学科,开出受益面较宽、内容丰富先进的实验课程和专业(工程)实践项目,能够为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能力训练和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平台;

3.2010年已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创业实践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

五、申报要求与遴选办法

1.项目可以学院为单位独立申报,鼓励多个学院联合申报和建设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公共平台。项目建设的内容应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经所在单位论证后,提交项目建设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内容完整、项目操作性强。

2.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建设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3.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启动和建设资金分批投入。首批启动和建设资金在正式立项后投入,平台项目实施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根据检查和评估结果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批建设资金的投入。建设完成后,由申请单位提交总结材料和验收申请,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确保建设质量。

4.本次启动建设项目数为8个左右,获得立项支持的每个项目建设启动经费为15-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理工科类30万)。对于经专家中期检查评估认定阶段建设成效显著,评估成绩优秀者,将追加10-50万元第二阶段的建设经费。

六、其它事项

    2013年12月3日前,将《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公共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六份,须双面打印)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黄文峰、祝苏东;联系电话:22865505  22865511;联系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11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wf20000@fzu.edu.cn(邮件请统一格式命名:申请学院+项目负责人+平台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可点击直接下载)

《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公共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