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关于启动2014年第一批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关于启动2014年第一批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毕业与授学位工作安排表的通知》(校研〔201320号)精神,为做好2013-2014学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的第1批送审、答辩和授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1.凡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拟于2014年春季毕业或申请学位、且开题时间符合文件规定的我校各级各类研究生,其本人和导师可根据论文工作进度选择参加本批次或下一批次(即第2批,预计于11月下旬开放申请)的论文送审、答辩和申请学位;拟于2014年夏季毕业或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只能参加第3批次(预计于20144月初开放申请)的论文送审。第23批次的时间节点安排请参考:

http://yjsy.fzu.edu.cn/pu_list.asp?newid=19759&classid=615

2.选择参加本批次(即第1批)的研究生(含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都需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y.fzu.edu.cn/,填写并提交“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

3.当前批次提交的申请仅对当前批次有效,故拟于2014年春季毕业但论文不能在10月份定稿并提交的研究生,请勿在本批次提交申请;这类研究生应在第2批申请开放时再提交申请,以避免教学干事、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和研究生院老师的重复性审核工作。拟于夏季毕业的研究生请在第3批申请开放时再提交申请。

4.在以往批次有提交过申请、但实际并未提交纸质论文讲行送审的研究生,无论是否审核通过,都需本人自行撤销上一次申请后,才能在本批次成功提交申请,撤销步骤如下:

论文信息—论文送审申请—“用户操作栏”点击“删除”按钮

5.以往批次论文送审成绩为不及格者,仍需重新提交申请(二次申请)。

二、时间安排和操作要点

1.时间节点安排及每节点特别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2.101-8日期间的操作仅涉及研究生本人填写发表论文信息、登记学位论文信息和提交送审申请,无需提交论文的电子版。

3.填写发表论文信息时,“刊物级别”一栏应严格按照《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来确定“一类”、“二类”、“三类”,不得随意乱填;凡未按实际情况填写的,无论是否有主观恶意,均视为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舞弊作伪行为。

三、论文送审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干事、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应各司其职,根据时间节点安排,仔细核查学分、发表论文、课程重修、论文学术规范等各项内容是否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的要求,严格把关,及时、认真做好各自的审核环节,避免因审核不及时影响学生的论文送审。

2.有关2014年第1批适用的政策、表格、封面等材料请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fzu.edu.cn/d.asp?newid=19780&classid=767下载,不能沿用以往批次学生的资料;请各研究生教学干事和研究生在送审开始前认真阅读。

3.各位负责论文送审的老师在接收学生上交纸质论文时,应在系统的送审申请管理环节里设置纸质论文提交批次;在外送论文的时候,应在系统里的送审管理环节完成添加送审批次送审名单的操作。

4.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的确定应按照《关于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认定程序的通知》进行,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查确认而自行做出的涉密定级一律无效。

5.博士研究生提交的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在校图书馆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收录引用查证,检索报告随发表论文复印件一并上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应根据本学院发表论文要求,选择相应的检索项目,确定合理的检索篇数(以能达到学院发表论文要求的数量为上限,超过部分不用检索)。上限之内的检索费用由研究生院承担,超出上限部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查证委托书及办理流程详见上述下载文件包中的“02博士学位申请材料”文件夹。

四、论文打印、存储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送审的纸质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及《盲审的送审论文格式的补充要求》打印装订;与此同时上传至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存储的电子版论文也应以相同的格式排版存储,以确保两者的完全一致性。所有答辩完成后,提交给学院或图书馆保存的纸质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打印装订;与此同时上传至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和图书馆存储的电子版论文也应以相同的格式排版存储,以确保两者的完全一致性。

2.送审学位论文的电子稿,在定稿后、打印装订的同时,才需要向“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请不要在最终定稿前上传并由导师点击审核通过;若上传错误版本且导师又审核通过了,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承担。

3.研究生向学院提交送审纸质论文时,应同时上交“遵守学术行为规范承诺”、“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单页;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均应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字,并承诺向“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的毕业和学位论文电子稿是终稿,与提交送审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承诺所提交的论文不存在学术造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签名应有日期。由学生和导师署名的上述单页,学院和学生都应留存,学院收齐后先暂时保管,待学位会后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作为内容之一放入档案袋交研究生院。学生离校前提交给校图书馆和学院留存的纸质论文扉页中,也应装订有上述单页。

五、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1.凡论文送审专家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都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交论文修改报告,并经由导师、学院领导及研究生院网络审核完毕后,才能举行答辩或再次送审(再次送审的,应修改1个月后才提交修改报告)。举行答辩时,应将修改报告打印给每位答辩委员;提交档案材料时,应将修改报告打印装订入档案相应页。

2.论文答辩需提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公告”栏进行公告,公告日期应早于实际答辩日期3天以上;同时应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纸质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3.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答辩成绩;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需根据送审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在原文的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个别地方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所有研究生在通过答辩且成绩录入完成后,其学位论文无论是否有做修改,都需要向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后的电子版论文;向学院资料室和校图书馆提交答辩后的存档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

六、院学位分委员会注意事项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20131216前召开,1217前应向研究生院提交正式的毕业与拟授学位名单和申请材料。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应统筹安排本院研究生论文送审、答辩和召开学位会的时间,高度重视按时召开院学位会和向研究生院报送名单、材料的重要性,超过上述时间提交名单和申请材料的学院,将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如期制作和发放,进而影响到学生的离校和就业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总结论文送审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完善相应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激励和监控机制,落实论文质量的问责制,以促进学位论文质量的提升,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校级盲审论文的成绩,将作为衡量各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附件: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第1批送审、答辩安排表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3925


附件

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第一批送审、答辩安排表

时间

项目

操作要领

101

“研究生管理系统”正式开通第一批送审资格审查网页

http://yjsy.fzu.edu.cn/

101-8

1.学生本人在系统中提交送审申请:

首先登记发表论文情况;

其次登记毕业与学位论文信息;

再次提交送审申请。

2.向学院提交发表论文的纸质证明材料。

1.学生范围请见通知正文第一点;

2.此步骤涉及提交资格申请,无需向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论文未完成者可继续论文写作;

3.1090时起系统将关闭申请,未提交申请者,可在11月份开通的第2批送审中提出申请,本轮送审不再受理其申请。

109-14

教学干事、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完成各自的审核工作

1.审核不通过者,其本轮送审工作自动停止,可在下一轮送审中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有提交但未按时完成审核者,将被视为审核不通过,因此各位老师应及时跟进审核,以免耽误学生的送审;

1015-16

各学院向研究生院上交发表论文等纸质证明材料

1.福州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

2.发表的论文等供审查的资料

1016-21

研究生院审核

 

1022开始

资格审核都通过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版论文2份。

所有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盲审论文的格式打印装订。

同时单独上交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的“遵守学术行为规范声明”、“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2份。

签名要有日期。

此单面不要装订到盲审论文中,而应单独上交学院备查;但是,在离校前提交给校图书馆的论文扉页中应该有本人和导师的亲笔签名单页。

同时向“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与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的电子版终稿。

在导师点击审核通过前,学生可随时重新上传电子版论文,若论文有改动,应及时上传更新;一旦导师点击审核通过,学生将不能再行上传操作,因此学生和导师都必须确保最后一次上传的论文是最终稿。

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的电子版论文;若认为达不到送审要求,请勿点击审核通过,此步骤不可逆。

1.导师要按时在网络上完成对学生论文的审核,只有经导师审核通过的论文才能进入后面的送审环节;

2.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必须确保缴交的纸质论文与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完全一致。

1022

研究生院公布校级盲审名单。

上一批次抽中应进行校级盲审,但实际未送出的,自然列入本批次校级盲审名单。

1022-23

1.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校级盲审论文;

2.学院领回评阅意见书,供院级论文送审使用。

1.教学干事应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一份已提交电子版终稿的校级盲审论文清单,随纸质版论文一起提交;研究生院不接收未提交电子版终稿的纸质论文,学院亦应如此。

2.纸质版论文按清单顺序叠放;

3.学术型博士、学术型硕士(除公管、八方物流、外语、法学院外)论文由康老师接收(电话:22865512);

4.公管、八方物流、外语、法学院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学位论文由何老师接收(电话:22865510)。

1024-29

1.研究生院整理外寄论文;

2.学院整理外寄论文。

由于送审过程涉及寄送、专家评阅、交接、回邮等环节,需6周左右时间才能返回送审结果。

201311

每周二接收零星送审的纸质论文和电子版论文

同时缴交承诺书,研究生应知晓迟交论文可能导致迟答辩的风险,进而导致不能如期毕业和领取证书的不良后果。

1215

学生完成答辩

答辩公告日期应早于实际答辩日期3天以上,所以一旦符合答辩要求了,就应及时提交答辩申请。

1216

学院召开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这个时间节点非常关键,直接影响到校学位办公室对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进度、学部会议和校学位会的筹备工作。以往批次有个别学院迟迟不开院学位会和提交材料,耽误了全校的学位审核和授予工作。

1217

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毕业与拟授学位申请材料

201312月底

召开各学部会议

 

201312月底20141月初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所有研究生的学位,都必须经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评定,才能授予。

201312月底20141月初

发放证书

只有经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授予的学位,才能制作、发放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中博士学位需公示3个月后才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