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参与推免生接收面试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方可被我校录取。拟录取的考生若未取得推免资格,其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由候选考生依次递补。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教育部推免系统开通后,填报我院相应专业的志愿信息并按照相应要求完成拟录取程序。拟录取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填报志愿信息或接受待录取通知,其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由候选考生依次递补。
公示期: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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