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要求,每年5月至10月举办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联合主办,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师生参与大赛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特制定《福州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