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1-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的意见》(闽委教思〔2017〕11号),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推出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实践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理论支撑。

二、学科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人口学、宗教学、心理学等12个学科。

历史学分为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经济学分为理论经济和应用经济。填写《申请书》的“学科分类”一栏时,只能按其具体类别填写。如“中国历史”。

三、选题要求

申报选题应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具体题目可以按照课题指南,也可以结合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项目类别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研究类型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四、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为10万元,重点项目为7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申请类别提出资助经费,并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2号)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二)截止2017年10月30日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社科年度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材料已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除外);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六、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基础研究一般为2年,最终成果为专著(一般不少于8万字),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原则上要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杂志等中央主要媒体刊发理论文章【文章字数在1500字以上(含1500字)】,鼓励以“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发表。重点项目阶段性成果原则上要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省委宣传部(理论与评论)》等报刊刊发理论文章【文章字数在2000字以上(含2000字)】,鼓励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杂志等中央主要媒体刊发理论文章。

应用研究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2万字),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须获省部级以上(含)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八闽快讯专报件》。

研究期限从项目立项之日算起,课题负责人要按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七、申报材料及其他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课题指南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见附件“申报材料”。申报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

《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3份。其中,《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二)电子材料

(1)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的《(单位名称)2017年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报清单》1份。

(2)以项目申请人名字建立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上报的电子材料要以申报单位为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kycs@fzu.edu.cn

3、《申请书》“四、经费预算”栏目中,间接费用按申请经费总额的40%填写,如申请经费7万元,则间接费用填写2.8万元,余额4.2万元在表格上方的8个科目中进行预算分配。

4、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

5、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申报材料

校社科处

2017年1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