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时间地点
拟定于3月15日在国家大学科技园一楼报告厅召开
(2)参考条件:基地/团队的骨干成员近三年作为负责人累计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项目情况;当年基地/团队其他科研情况介绍及受表彰情况。
2、表彰形式:在学校科技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每个 1.0 万元;同时,择优推荐申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评选的“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十大优秀案例”。
科技开发部
2018年1月15日
二、会议主题
总结2017年度科技工作及高水平大学建设科技专项成果,部署我校“双一流”科技专项工作,分析制约我校科技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推进学校科技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开创学校科技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参加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全体部处负责人
3、各学院书记、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
4、省级及以上基地/团队负责人
5、全体教授及学院和基地科研管理人员。
四、福州大学科技奖励设置及评选标准
1.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优秀学院
最多表彰6个学院,每个学院奖励1万元。
评选条件:根据2017年学院高端科研工作量来评选科研组织优秀学院;以学院(单位)前五年国家级项目最大立项数为基数,依据2017年项目数超过比例来评选科技工作进步学院。
数量分配:年度科研组织优秀学院3-4个,年度科技工作进步学院1-2个,不重复表彰。(详见附件1、1.1、2、2.1)
2.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优秀基地团队
最多表彰10个基地团队,每个基地团队奖励1万元。
评选条件:主要考虑高端科研业绩:科技奖项和专利奖项、全球和中国高被引学者、SNC子刊、人文社科学部“国内顶级期刊”、“两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国际与国家标准、国际专利、国家级人才团队与基地、重点项目和成果转化、智库建设及其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等,按高端科研工作量计算。
数量分配:按标准高端科研工作量总量评选7个、人均评选3个,其中横向科研/创新创业类表彰1个先进基地,不重复表彰。(详见附件)
3.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最多表彰25人,每人奖励0.5万元。
评选条件:1.应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及学术道德修养。
2.根据个人高端科研工作量排序遴选。
数量分配:横向科研类2名(附件5),创新创业类2名(附件4),纵向科研类16名(附件1、1.1、2、2.1),不重复表彰。
五、评选程序
由分管部处根据年度绩效数据或有关办法,提出候选单位或候选人,经学院(单位)核对后,提交科技奖励评选小组评审确定后公布,并在科技大会上表彰。
六、科技奖励评选小组
组 长:黄志刚
组 员:商光美郭太良 高 明 周训胜 林 林 何小红 李立光 占永琼
秘 书:林 巍
七、会议安排
日期:2018年3月15日
主持:校长付贤智院士
议程:
时 间 | 内 容 | 备 注 |
14:00-15:30 | 领导讲话 | 黄志刚副校长做科技事业发展分析报告(90分钟) | |
15:30-16:10 | 专题报告 | 1.化学学院王心晨院长报告(10分钟) 2.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中心江莉龙主任报告(10分钟) 3.纵向科研先进个人报告(10分钟) 4.横向科研/科技园先进个人报告(10分钟) | |
16:10-16:30 | 先进表彰 | 1.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优秀学院 2.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优秀基地(团队) 3.福州大学2017年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 |
16:30-17:30 | 领导讲话 | 陈永正书记总结讲话(60分钟) | |
八、通知要求
1.各学院(单位)按照各单项评选标准组织上报相关材料;
2.2月1日前将材料一式一份(电子与纸质(盖章))上报至相关科研部处;
九、联系人
科技处 林 巍 22865523
社科处 黄瑞枫 22865053
科技开发部 郭 艺 22867901
国家大学科技园 江国辉 22865391
福州大学科技工作奖(横向科研类)
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深入探索符合校情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挖掘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潜力,鼓励我校科技人员更好地开展重大产学研用合作,有效提升科技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积极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借鉴推广。
二、评选原则:自由申报、专家评审、公开公正
三、 评选类别
(一)福州大学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横向科研类)
1、申报要求:
(1)必备条件:申请者作为负责人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项目,当年单项到校经费达理工类150万元以上(含),社科类50万元以上(含);
(2)参考条件:申请者近三年作为负责人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项目情况;当年申请者其他科研情况介绍及受表彰情况。
3、表彰形式:在学校科技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每名0.5 万元。
(二)福州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基地/团队>(横向科研类)
1、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基地/团队的骨干成员作为负责人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项目,团队成员 当年累计到校经费达1000万元以上(含);
(2)参考条件:基地/团队的骨干成员近三年作为负责人累计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项目情况;当年基地/团队其他科研情况介绍及受表彰情况。
2、表彰形式:在学校科技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每个 1.0 万元;同时,择优推荐申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评选的“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十大优秀案例”。
科技开发部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