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关于征集福州大学福友阁学生创业运营团队的启事

信息来源: 人文社会学科学学院 发布日期: 2024-06-19 浏览次数:

各班级、各有关团队:

福友阁是学校为激发学生创业热情,提升创业能力,所建设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学院学生会受学委托,现面向全院学生征集优秀学生创业团队入驻福友阁运营。

运营团队需以建设文创基地为目标,为师生提供人文阅读、美食咖啡、艺文展演、创意商汇、心灵交际等高品质文化综合服务,深耕高水平大学人文内涵,传递福州大学独特人文价值。

一、申报说明

1.入驻团队运营期二至三年。学院与运营团队平等协商,签订协议。协议期满,学院自动收回福友阁经营管理权,运营团队向学院盘点交接校方资产,运营团队自购资产可折价后与下一运营团队协商转让,不存在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费。

2.福友阁运营团队是福友阁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运营主体,负责福友阁日常运营及管理,行使福友阁经营管理权,自负盈亏。运营团队在协议期限内需服从学院的监督管理,重大事项需上报学院。运营团队向学院及院学生会负责。

3.福友阁运营成立监事会,监事会由院学生会选派三或五名学生会成员作为监事组成。监事会接受院学生会的领导与监督。院学生会接受学院的监督与指导。

4. 团队在运营过程中,经营产生的所有营业收入须当月转账到校计财处制定账户;未按期转账,学院取消运营团队资格,收回经营管理权。

5.运营团队在协议期内须提取10%的净利润给院学生会,用于支持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6.运营期内,运营团队成员毕业或因其他原因中途退出,须告知学院,并在毕业之前或退出之前转让其所持全部股权给人文学院在校学生,并向学院报备。

7.运营团队在福友阁的经营和服务过程中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相关规定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学院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协议。

8.运营团队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服从物业管理,注意用电安全,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9.运营团队在协议期限内须对福友阁基地日常运营负责,进行有效管理,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由他人经营。如有变更,需提前3个月向学院提出申请,否则学院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协议,取回福友阁经营权。创业团队实际经营项目必须与所申报项目一致,如需调整经营项目,必须报由学院审批。

二、申报时间

2024619—2024622

三、申报对象

人文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四、申报条件

1.团队成员必须为人文学院在校学生;

2.以团队(3人及其以上)形式报名(2023级、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为主体);

3.团队具备一定的创业实践经验。

五、申报安排

本次申报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报名阶段

各申报团队于62210前将《福州大学福友阁学生创业团队入驻申报表》(见附件1),运营方案电子版发送至1076109001@qq.com

2.评审选拔阶段

学院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请入驻团队的运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拔出1个优秀创业团队经营福友阁。

六、其他事项

1.运营项目不包括以下行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酒吧等相关项目。

2.运营方案需围绕福友阁情况展开,内容必须具有原创性,不得抄袭。若盗用他人计划书,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3.申报团队需承诺运营方案中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任何产权纠纷。

4.团队成员基本情况需真实无误。

5.学院无偿提供相关基本设备(具体见附件2)

6.运营团队一经申报,即表示认可本启事说明条款相关规定。

  附件1:福州大学福友阁学生运营团队入驻申报表

附件2福州大学福友阁学院无偿提供设备清单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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