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厦航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4-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厦航奖学金”“厦航奖教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航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对象: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今年共评选50名,其中校团委推荐10名“十佳大学生”,其它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5,最后实行差额评选。

2.奖励标准:每生奖励4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品学兼优、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参评前一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20%,研究生参评前一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40%以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活动。

5.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参评当年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科研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前一年内未获得其它大额奖、助学金(单项4000元及以上)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申请表》。

2.单位初评。各单位结合学校下达的名额指标进行初评,提出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厦航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审批。

二、厦航奖教金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对象:全职在福州大学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岗位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教职工,今年奖励30名,其中经济与管理学院4名、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3名、学生政工干部6名,其它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

2.奖励标准:每人奖励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4.有与本职工作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到本职工作实践中;

5.同等条件下,在创新创业研究、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表现优异,或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申请表》,并附有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2.单位初评。各学院、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评审条件,推荐1~2名教师并按排名先后顺序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厦航奖教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审批。

三、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的学生、教师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择优评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4月12日前将纸质版的《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申请表》、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参评学年学生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汇总表》以及《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申请表》《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汇总表》送至行政北楼东309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fzu.edu.cn

附件:1.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申请表

2.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申请表

3.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汇总表

4.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汇总表

5.福州大学厦航奖学金初审推荐名额分配表

                                                           福  州  大  学

                                                                                                                              2018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upload/file/2018421625797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