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我校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申
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09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
费不超过5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
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避免重复申报,
保证申报质量。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
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
(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
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
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
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学科分类与代码》可从校社科处主页中的“服务指南”栏目中查询。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
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
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
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
学科各类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已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者不能作为负
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
评审书》)启用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
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
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
审书》的电子文档。纸质《申请评审书》须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送校社科处。
  4.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5日。为避免申报后期因申报人太多而影响网络申报,请申请者尽
早登录系统填报。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
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申请者应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经费预算栏目,如申报项目获准立项,项目经费的使用将按照
《申请评审书》中的经费预算执行。无预算的项目不得在课题经费中开支。
  5.有关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401381、
13366401382,电子信箱:xmsb2009@sinoss.net。
    6、校社科处联系人:江永真,电话:22865053。
 
 
                                                                                
                                                         校社科处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