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2009年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 1 项。
2、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 5 名)同期参与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 2 项。
3、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 2 项以上(不含 2 项)项目到期未验收或鉴定的,以及未报送《 2008 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科技厅将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要求

1、2009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按研究内容分为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和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应针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的要求,围绕福建省两个先行区建设,组织有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
2、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 2009 年 3 月 1 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011 年 12 月 30 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开发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已完成的前期工作内容在申请书的现有研究开发基础和已具备的条件栏目进行表述。
3、鼓励申报产、学、研结合与学科交叉的项目,鼓励政府拨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经费。
4、指定题目软科学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15万元,自选题目软科学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6万元。
5、根据省科技厅的要求,申报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必须有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并须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此项工作待网上填报时做)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一)《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草稿版)的填报与评审
1、申报人须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草稿版)一式2份(草稿版申请书可从社科处主页上下载,方式为:进入校园网→管理机构→社科处→下载专区→福建省科技厅→草稿版申请书),于2008年11月20日前上报福州大学社科处(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324)。
2、社科处将于11月30日前对我校申报的省软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并根据省科技厅下达我校的申报项目数择优推荐上报。
3、获社科处推荐上报的项目申报人,社科处将为其注册申报用户,并通知他们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fjkjt.gov.cn或http://59.56.176.112)进行网上填报。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类型、用户名及登录密码,社科处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项目申报人。

(二)网上填报正式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网上填报的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大约在12月1日)

四、请合同已到期和超期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项目结题手续,以免影响本单位新项目的申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校社科处 林伟、江永真,电话:22865053

 

2009年省科技厅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1.重点支持方向

2009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按研究内容分为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和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应针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的要求,围绕福建省两个先行区建设,组织有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

2.重点支持领域

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

(1)关于两个先行区先行先试的领域与项目研究
(2)海西区区域协同发展研究
(3)创建海峡经济区推动一体化发展的机制研究
(4)福建低碳经济发展研究
(5)海西区产业结构升级与产业有序转移研究
(6)深化海峡两岸科技合作交流研究
(7)福建省主导产业、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活动调查
(8)福建新农村建设科技资源配置与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研究
(9)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的途径、机制与政策研究
(10)海峡西岸经济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研究
(11)促进省部科技合作有效落实相关问题研究
(12)福建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13)创新方法相关问题研究

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

(1)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的有关问题研究
(2)增强自主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相关问题研究
(3)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相关问题研究
(4)科技管理、政策法规、人才、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研究
(5)经济发展方式理论与实践研究
(6)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相关问题研究
(7)闽台交流问题研究
(8)软科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3.申报条件

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题目必须与上述题目一致,具体研究内容由申报单位自行拟定。省科技厅将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会议答辩和评审,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各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每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题目由各单位自行拟定,不能与指定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重复。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自选题目软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择立项项目。自选题目软科学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万元。

 

 


社科处

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