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2008年度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2008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科研干事应及时通知本单位有关人员(名单附后),并协助催收结题与执行情况表等材料。
    2、课题研究已完成者须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以及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
课题到期未能完成者,项目负责人须提出延期报告,写明延期理由,由所在单位分管科研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校社科处,并
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一式1份;未到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一式1份。《结题报告书》和《执行情况表》可从校社科处主页中下载(进入校园网→管理机构→
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下载专区→校外资料下载(福建省教育厅)→相应的表格。
    3、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承担的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的结项工作,保证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按时保质地完成。课题
申请延期,原则上只能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往年课题中如已多次延期,今年仍无法完成者,将予以撤项。对于被撤项的
项目,作如下处理:冻结项目剩余经费,收归校科研发展基金;在科研业绩考核、职称评定中不予承认;限制有关项目负责
人今后申报新的项目
    4、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0日。
    5、联系电话:22865303。
    二、2008年在研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名单
    ▲管理学院
    1、到(超)期项目负责人
    陈天祥、唐文华、陈玲、范卫萍、涂晓今、赵涤非、吴秋明、陈朝晖、刘微芳、卢长宝、王刚、向小东、许萍、杨琦、
张烨、郑珍远、林兢、张白、许娇、李红
    2、未到期项目负责人
    潘琰、谢雅萍、陈可嘉、邓晓岚、刘秀玲、唐勇、武兰芬、王志玮、林孝文
    ▲人文社科学院
    1、到(超)期项目负责人
    黄恩龙、何香枝、卢彬、袁冰凌、郭蓉、薛美秀、张学军、庄穆、卓希惠、唐筱霞、胡勇、游姝琪、舒展、施文青
    2、未到期项目负责人
    陶火生、景献力、张莉、蓝华生、钟伯清、何郁冰、董海峰、周建锋、朱广琴
    ▲外国语学院
    1、到(超)期项目负责人
    黄雅珍、陈玉娟、杨海晓、蒋炎美、陈雯、王淑项、李碧芳、陈锵明、周春秀、魏林、周淑瑾、郑颖峰、王冰、戴力
芬、王小航、林继红、林淼、王平、俞秀红、姚玲、徐朝晖
    2、未到期项目负责人
    张慧仁、许美珍、蔡云琴、林建冰、涂秀青、谢柳春、张莹、郑文、梁美荣、钟晓文
    ▲公共管理学院
    1、到(超)期项目负责人
    叶先宝、郗永勤
    2、未到期项目负责人
    陈静、高明、张忠、郑旭辉、李玲
    ▲八方物流学院
    1、到期项目负责人
    张勤
    2、未到期项目负责人
    朱东红
    ▲法学院
    1、到(超)期项目负责人
    林锦平、汤黎虹、蔡华、汪家农、叶知年、刘宁、王枫
    2、未到期项目负责人
    沈跃东、李智、许光、郑旭文、陆文彬、高建勋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1、到(超)期项目负责人
    陈文灿、谢大康、郑景贤
    2、未到期项目负责人
    吴绍兰、徐玲、刘晓宏
    ▲体育教研部
    1、到(超)期项目负责人
    陈彤、潘前、蔡武成、朱庆、黄文敏、李仕丰、唐志松
    2、未到期项目负责人
    汪焱、黄衍存、张玲
    ▲其它
    1、到(超)期项目负责人
    李海榕(JB05095)、商光美、陈润华、李海榕(JBS07034)
    2、未到期项目负责人
    陈兴明、苗健青、詹庆东、叶志清、黄艳林



                                                                                   社科处
                                                                               200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