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接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从今年开始,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A、B类)结题及变更工作一律通过网上办理。现就我校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拟申请结题者从即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fjedu.gov.cn)进行填报与提交。已提交结题材料的也需登录系统进行填报。课题发表论文、财务决算表(附件1)等相关附件需通过管理系统扫描上传。
2、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为本人中文姓名,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后请尽快修改。
3、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等6个文科学院的科研秘书需在管理系统中负责本单位项目结题与变更申请的“院、系(所)意见”一栏的审核意见填写及提交工作。其他单位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或变更可直接与校社科处联系。
4、如无法按期结题,确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需通过管理系统进行项目变更相关操作。
5、我校受理结题申请截止日期延期至2015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拟申请结题者在此日期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6、项目变更和结题验收的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为了结项的顺利进行,登录系统请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
7、其他要求参见我处2015年2月27日在校园网上发布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8、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3。
 
附件1、财务决算表
附件2、项目变更和结题验收手册

附:                           关于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应结题的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清单见附件1。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3、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4、我校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拟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于上述日期前将结题申报材料报送校社科处。结题申报材料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二)一式1份,以及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附在《结题报告书》后一并装订。
5、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承担的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保证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按时保质地完成,特别是督促2011年之前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6、联系电话:22865051。
 
 
 
校社科处
2015年2月27日

校社科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