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申报者:
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我校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下周一)上午11︰00,逾期不再受理,请拟申报者抓紧将申报材料报送校社科处。
另外,根据近期已报来的成果申报材料审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部分申报者电话咨询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1、申报者只须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评审表》Word文档发送至:kycs@fzu.edu.cn即可,申报者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网上填报
2、如申报者填写的《申报评审表》不是从我处发布的“申报通知”附件中下载的,请将《申报评审表》中“表四  初审意见”一栏中“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和“申报单位意见”的意见内容和时间补上(具体内容参见我处发布的“申报通知”附件中的《申报评审表》)。
3以外文形式发表的论文类成果,须附上3000字左右的中文成果摘要和中文翻译稿
4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
5普及类成果须为社科普及读物,即著作形式,视频形式的成果不能申报
6、申报者应注意提交的成果份数及装订等要求,具体如下: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贴不干胶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材料统一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文件袋正面贴上《申报评审表》的封面,如多袋请标明(一)、(二)等。
7、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我处于2015年1月21日在校园网“办公系统”―〖通知、文件〗栏目中发布的“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或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查询相应的申报通知和申报答疑。
 
 
 
 
 校社科处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