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6-12 浏览次数:

福大学201736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实习、社会实践、调查研究、游览、公益活动、参观访问等)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1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福州大学进一步做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明确;各学院(单位)要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做好各项筹备工作,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一)掌握集体外出活动区域环境状况。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活动组织者(负责人)应当了解活动场所的有关状况,包括对活动场所的安全、天气等状况的掌握;同时要对活动场所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预判,从而在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时更有针对性。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所活动;严禁在高温、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在安全措施、准备工作等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二)制定集体外出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重点细化活动流程、明确人员分工,做好细节安排,确保活动依照方案安全、有序、顺利开展;要未雨绸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要提前准备应对措施,当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反应及时,措施有效。

二、重视集体外出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教给学生保护自己人身财产安全的方法,是我校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尤为重要,活动组织者(负责人)要针对集体外出活动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参加外出活动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一)做好学生、随行人员、驾驶人员等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从思想上强化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第一”共识,为严格遵守集体外出活动纪律提供思想保障。

(二)活动组织者(负责人)要向外出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包括传达各项准备工作,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注意安全,特别注意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溺水意外,饮食卫生、消防安全、财产安全等。

(三)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学习本次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确保每位集体外出活动人员熟悉应急逃生和遇到突发灾难的自救方法。使得学生在遇到突发安全事件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不慌张。

(四)在必要的时候可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外出安全教育。

三、强化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单位)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坚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活动时间要尽量控制在一天之内。

(二)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对活动区域要提前“踩点”,规划出行安全路线,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交通工具,查询当地的天气状况,配备必要应急器械装备,尽可能做到有备无患。

(三)掌握学生身体状况,注意学生年龄、身体状况搭配,身体不适的不宜参加活动;外出时,密切关注学生外出活动饮食卫生,杜绝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四)安排足够老师或工作人员参与全程活动,学院或部门组织的活动需要有辅导员或老师带队;学生自发组织超过20人的集体离校外出活动时,原则上也要有辅导员或其他老师带队。

(五)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校医或其他专业人员随行,确保遇到意外伤害时,能够有专业医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六)必要时要事先将活动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告知家长,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七)在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护或请求援助,并按规定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校领导汇报。

四、严格履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做好申报工作,学院辅导员、党委副书记要对集体外出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安全性进行审核把关,特别是对人员规模、交通工具、地点安全、活动方案、应急预案等从严把关,确保把集体外出活动风险降到最低。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活动申请,不予审核通过。

申报审批备案程序如下:

(一)提前一周,活动组织者(负责人)填写纸质版《福州大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向学院提出集体外出活动申请;

(二)学院辅导员、党委副书记对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学院辅导员、党委副书记要签字确认,审批不通过的不予成行;

(三)对于学院审批通过的集体外出活动,要在活动前2~3天进行备案。通过“福大易班—易申请—活动申请”,填写集体外出活动相关内容,同时将带有辅导员、党委副书记签字的《福州大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图片格式)和应急预案电子版作为附件提交,完成备案工作。

此外,各类学生党、团、学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含演出等),同样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做好备案工作。

五、明确安全问题责任追究

学生外出活动要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活动要明确活动安全责任人,安排专门人员做好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学院(单位)不及时进行申报备案的,予以警告;凡因忽视安全管理或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及无视学校有关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进行追责,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福  州  大  学

                                  2017年5月28日

福州大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

学院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班级

参加人数

活动地点

交通工具

离校时间

返校时间

带队老师

手机号码

负责学生

手机号码

活动主题

活动流程(方案)

安全措施及承诺

本人同意带队外出活动,并保证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进行安全教育。 是( ) 否( )

2.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是( ) 否( )

3.乘坐有合格资质车辆。 是( ) 否( )

带队老师签名:

辅导员(分管老师)意见

签字:

党委(总支)

副书记或部门

领导意见

签字:

注:1.本表适用于学生集体的校外活动。

2.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有负责老师带队,遵守相关法律、管理规定及对外出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参与活动人员的安全。未经审批,班级集体擅自外出,追究组织者责任。

3.如租用校外车辆,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乘车人责任险、安全检查合格证等复印件。

4.本表由学生所在学院或活动组织部门审批;组织者必须于活动前一周提出申请,活动前2~3天做好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