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日期:2017-05-28 来源:暂无 作者:
各位教师:
接教务处教研教改科通知,请本学期有上校选课的老师,若要计工作量的请于1月5日前报到学院段华平老师处,若是直接领课酬则不用报。
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