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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我校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05-28 来源:暂无 作者: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 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 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 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 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 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3、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 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 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 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公室另行组织。 5、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 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 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 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7、立项时间从2010年7月1日算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 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8、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 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 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 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国家 社科基金项目。 9、本年度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 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10、获准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 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 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 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 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 1、全国社科规划办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报数据代码》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 查询(全国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 2、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启用2010年版的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旧版本的申请书及活页均不能使用。项目 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请务必从校园网社科处主页中下载:进入校园网后依次点击→管理机构→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下载专区→校外资料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相应表格。 3、申请书(含活页)需用计算机填写,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表中所用学科名称、代码请 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的内容填写,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封面填写: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项目类别”、“学科分类”请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 码表(2010年试行版)》的内容填写中文名称,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个一级学科名称,“所在单位”填写“福州大 学”。 (2)“申请者承诺”勿忘签字或盖章,不可打印。 (3)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与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和保证部分应以申请书给定的空白为限,字体大小不限(应以能让评审专 家看清楚为准),但不能加页、超出。 (4)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重点项目填3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2000元;年度预算按两次拨付填写,即第一次 为2010年,拨付经费的80%,第二次为课题完成年份,拨付预留的20%。 (5)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盖章)和省社科规划办意见,我处已经填好,请勿改动。 (6)申请书(含活页)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四、申报截止时间 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因要进行申报数据的录入工作,请勿拖延。 2、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书(含活页)一式7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报送我处,活页请夹在申请书 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请人应事先提交一份项目申请书,经社科处申报管理人员审查合格、无误后再签字、复印、装 订。 五、其他事项 1、2010年校社科研究规划选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应根据第一轮专家评审意见和全国社科规划办2010年《项目申报 通知》、《项目指南》的有关精神,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于2010年1月22日前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以便进行第 二轮专家评审。 2、为加强统筹协调,非2010年校社科研究规划选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请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申报课题名称、 申报学科、课题组成员名单发送至kycs@fzu.edu.cn。 3、2009年度在研的校科技发展基金(启动基金)项目负责人要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这是校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结题的 考核条件之一。 4、申请者应广泛咨询相关的专家学者,在课题设计论证中体现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充分展示前期研究成果,提高申请书 的学术含量。 5、联系人:江永真 电话:22865051。 校社科处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