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第二批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4-07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 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各专业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远程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视频系统,考生须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平台,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见附件1。(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联系邮箱:YANG@fzu.edu.cn  联系电话0591-22866579))。

第二条 复试比例、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比例如下:社会学1:1.4。我院将在学院网站(http://renwen.fzu.edu.cn/)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各专业考生的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1.20214月9日 13:00-16:00,(请于开考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区)

复试专业:社会学

第三条、远程网络准备

1.软硬件准备,具体要求详见学院《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附件1)。

2.学院将于4月9日9:00进行视频演练测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准时按要求进行测试。

3.考生应注意着装,应保持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

第四条 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4月8日18:00前将资格审查资料(1-9号文件按照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件,10号文件单独一个PDF 文件,连同其余文件压缩到一个文件包。压缩文件命名为 专业-姓名.rar 如:社会工作-张三.rar 的方式提交,发送至邮箱:YANG@fzu.edu.cn)经审查如下材料,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 考生亲笔签字的《福州大学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扫描件(附件2)。

2. 考生亲笔签字的《复试记录表》扫描件(附件3)

3.考生亲笔签字的《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扫描件(附件4、5)。

4.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签名扫描件。

5.考生准考证签名扫描件,应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

6.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的签名扫描件。

7.本科阶段成绩单(签名扫描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8.初试报名时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附件6)(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详见第七条。

10.简历、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扫描件至一个PDF。

11.调查表Excel版(附件7)。

12.音乐考生须提供专业技能视频(1.声乐方向:演唱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分别录制视频;2.器乐方向:演奏传统与现代作品各一首,分别录制视频)。

1).录制内容: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姓名、身高、性别、表演技能项及唱法或乐器、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姓名**,身高1.**米,性别*,表演技能项为**,乐器(唱法)为**,演唱曲目名称为**”);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现场钢琴伴奏或音响播放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音乐类各项,要求背谱演唱或背谱演奏。

2).录制要求:录像时要求纯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浓妆。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13.其他材料(按需提交):

1).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2).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注: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应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以供复核,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条 复试内容与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英语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英语和综合素质考核采用开放性和综合性题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加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有出现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能录取。

2.每位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现场记录其面试作答情况,并评定其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综合能力测试20分,专业知识测试4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复试完毕,各专业即统计计算考生的复试成绩及入学考试总成绩和排名,并于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renwen.fzu.edu.cn/)及学院公告栏上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入学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记,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5.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6.艺术设计、音乐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7.总成绩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且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成绩再相同,则比较全国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全国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英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第六条 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完毕,分专业,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分专业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依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并依据分专业计划招生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及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备注:广大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考生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加入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课程成绩如有一门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renwen.fzu.edu.cn/)及公告栏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及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取及候补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序情况等。

5.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校研究生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相关材料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我院提交政审表原件。

2.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学生,身处当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面对中华民族未来之发展,我们如何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请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生活实际进行阐述。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得抄袭。写作规范详见(附件10)。

3.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三天内将一份报告、一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查重报告(百度学术的PaperPass查重报告一份)做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邮箱2363955089@qq.com,文献重复率超过20%的,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第八条 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邮寄方式:EMS、邮寄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办公楼205室杨老师收)。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九条 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7文件精神,我校复试费标准为130元,考生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入对应考场,根据系统提示,通过支付宝APP扫码缴费

第十条 调档函(附件8)和协议书(附件9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其它有关事项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提交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邮寄方式:EMS、邮寄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办公楼205室杨老师收)

第十一条:咨询及申诉渠道

在硕士生复试录取阶段,将在学院网站(http://renwen.fzu.edu.cn/)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方案、各专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和学院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实行复议制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由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

电话:0591-22866567,联系人:杨老师,联系邮箱:YANG@fzu.edu.cn

联系、邮寄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人文学院办公楼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