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对《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福大教〔2015〕  7号)文件要求, 现将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工作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遵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和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执行,认真做好初期、中期、后期检查,特别是重要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应及时解决与改进,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质量监控措施,学院应督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真正担负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职责。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要求

学院应配备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一定科研工作经历的中级及以上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应鼓励更多的博导、教授参与,不断提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的比例。

1.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资格。

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第一指导教师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务或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但未取得讲师职称者,不能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校外指导教师:需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其指导资格由校教务处审核聘任,每位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4人。

2.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责任人,应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提前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开题报告;加强过程指导与检查,每周至少二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把好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关,毕业设计(论文)进入最后答辩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查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可取消其答辩资格;对学生是否获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进行预审,并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评阅意见。

对由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完成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应加强过程管理,校内、校外指导教师与学生之间应加强沟通联系,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均应经过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审查并签名。

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

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要分阶段严格把关,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应紧扣专业知识,使学生得到专业方面的综合训练,提高学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与毕业设计(论文)有效结合机制,学生项目有阶段性成果和创新突破成果经学院和导师同意,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上做到一人一题,但为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也可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研究课题,后者在要求每位学生共同协作完成项目的同时,还必须明确其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作量。多媒体课件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单纯的文献综述和调研报告不得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适当,具有可完成性。

2. 工科类应要尽可能进行有工程背景的毕业设计;理工科类的课题要尽可能是在研的科研立项课题;文科及经管类的选题需突出现实性,分析、解决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3.鼓励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大学生就业见习、企业实际课题相结合,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到校外企事业单位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必须由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内容详实、字迹工整。任务书各栏签名齐全,时间顺序合理。任务书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到学生。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应认真进行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等开题准备工作,并撰写开题报告。

(三)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学生应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

若因某些客观原因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审批程序:学生提出→指导教师审批→系(所)审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审批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主要由学院组织实施。要求学生对前期研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研究方向是否出现偏差等,认真进行指导并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要批评和督促,以保证全部任务按期完成。

中期检查后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不得变更。

(五)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按《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有关规定

执行。

毕业设计(论文)要按顺序分成二本装订。第一本的内容和装订顺序为:封面、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中外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谢辞装订在一起。第二本的内容和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原文及其译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封面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封面颜色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自行选用。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遵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个成绩评定均应以100分制记分,答辩委员会应参照指导教师(40%)、评阅教师(20%)、答辩小组(40%)三部分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然后折算成五级分制登录。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做好2016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上报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做好2016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上报工作,推荐比例控制在3%以内(化学理科基地班、校综合班、校级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单列控制在10%以内),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对推荐上报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组织审查。

2.被推荐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按要求压缩成1篇文章(3000~5000字)(含电子版)上报,格式主要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专业、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中英文摘要(适当缩写)、中英文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部分重要文献)。文章尺寸规格为A4(210X297mm),每一页的上方和左侧应分别留边25mm,下方和右侧应分别留边20mm,用宋体小4号字。对于撰写格式未达到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将不予以评选。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

为端正学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鼓励学术创新,提高学校的学术氛围,杜绝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净化学术风气,根据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应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查重。

1.检测的对象与范围:

(1)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统一提交各学院教学办,学校将按各学院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学生数提供检测数量,由各学院教学办进行检测;

(2)学校随机抽查5%左右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二检,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进行,抽取办法另行通知。

(3)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2.检测方式

学校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学院教学办检测端口:http://vpcs.cqvip.com,各学院的账户名与登录密码另行通知。

学生个人自检优惠检测端口:http://www.cqvip.com/gocheck/fzu

3.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各学院应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要求学生签署《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并将学校制定的以下论文检测标准与处理办法明确告知学生:

(1)学院检测结果文字总相似比(指被检测的文章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R≤20%者视为通过检测,定稿的毕业设计(论文)及检测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R>20﹪者视为疑有抄袭行为,给予其修改机会,经再次检测(由学生个人自检)合格,提交定稿的毕业设计(论文)及合格检测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总相似比R应≤15%;>15%者,取消其评选校优资格。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次查重检测工作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承担;教务处承担复测工作并且不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相似比检测提供预查服务。

学校使用“论文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的高低还应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希望各学院和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生答辩前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请指导教师认真审核该检测报告是否与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一致,并在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最后签字(姓名与日期)。

六、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与抽查检测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要求

所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并以word 文档格式提交全文电子版。各学院报送的电子版文件名和文件夹请按以下要求提交:

(1)电子版文件名: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例如,学号010700111,张三,论文题目:基于嵌入式以太网的CAN总线远程监控系统,则电子版文件名应为:010700111_张三_基于嵌入式以太网的CAN总线远程监控系统。

(2)文件夹:各学院汇总当年推荐校级优秀和所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全文电子版,分为两个文件夹。抽检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以专业命名,内含该专业所有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文档;推荐校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夹,以学院名称_推荐校优命名,内含该学院所有推荐校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文档。

七、上报材料时间

1.3月25日前报送各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登记表、汇总表;本科生到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情况汇总表。

2.5月5日前报送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总结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情况汇总表。

3.5月25日前报送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各学院6月15日前应完成包含答辩的全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6月16日前将推荐校级优秀和所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全文电子版、经压缩后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文章电子版及书面版,同时应附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5.6月27日前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含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全面工作总结。

6.毕业设计(论文)所需全部各类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上报材料都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书面材料以 A4 纸格式、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件上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邮箱:jwcsjk@fzu.edu.cn

八、其他未尽事项仍按照学校相关的文件执行。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