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及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8 浏览次数:


校教〔2008〕11号
 
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及
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确立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学质量,表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并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53号)的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福州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及教学新秀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07]57号,见《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手册》2007年版P194); 教学新秀奖评选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教学新秀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07]57号,见《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手册》2007年版P196)。
2、我校将在本届和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推荐本届省级教学名师人选,因省教育厅文件尚未下达,请有望被推荐为省级教学名师人选的申报者(须为教授职称)先按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53)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如候选人个人资料等,特别是候选人的15-30分钟的讲课录像光盘(录像文件格式为rm格式,不大于 50MB),具体录像事宜请尽快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陈新主任联系(电话:13706965912),以便抓紧时间安排录像。申报省级教学名师的录像光盘及其它材料上交时间届时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另行通知。教育部有关文件及附件可从教育部主页→高等教育司→质量工程下载。
3、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新秀奖者务必于4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福州大学教学名师(新秀)奖申请表一份及电子版(可下载: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研师资,电子版发至jyk@fzu.edu.cn),并附申请表中提及的论文、获奖材料、教材复印件(论文需复印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教材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
 
教务处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