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关于继续做好修订、汇编本科实验教学大纲的通知》(校教〔2010〕2号)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汇编工作,文件中要求实验教学大纲要严格以2009年培养方案为依据,2009年培养方案有实验和实践的课程,包括独立设课、附属在理论课程中的实验课、集中性的实践环节,均要提交实验大纲。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2009年培养方案有实验的课程,包括独立设课、附属在理论课程中的实验课(含安排在实践短学期中有实验的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格式按原《关于组织开展修订、汇编本科实验教学大纲的通知》(教2009[36])文件通知的格式修订。
2、鉴于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计和实习(含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与实验有所不同,经研究对课程设计和实习(含安排在实践短学期中无实验的集中性实践环节)等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格式做一定修改,“福州大学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编写参考格式(新)”和“福州大学实习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参考格式”已挂在教务处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中,请各学院按相关规定进行课程设计和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修订。
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本科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汇编工作。
福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福州大学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编写参考格式(新)
福州大学实习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