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暂行)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11-26 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暂行)

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号)相关规定,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更好地规范我院本科生转专业的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转专业的基本指导思想是:自由申请、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考核,并根据学生考核情况选拔录取学生。学生在学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包括进入转专业公示名单者)。

二、基本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在校修读的大一、大二的学生,且符合《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规定:接收的大一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入学时实际招生数的10%;接收的大二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入学时实际招生数的3%。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定向生、高水平运动队;

[3]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学生;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5]应予以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三、学院转入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及方式

   1、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课(高数、英语)测试 、专业课测试、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分笔试、面试两种。公共基础课(高数、英语)测试和专业课测试均采用笔试方式,综合能力面试采用面试方式。

3、 综合能力面试学生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位学生综合能力面试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小组现场记录其面试作答情况,并评定其面试成绩。每位学生的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4、考核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课(高数、英语)测试40分,专业课测试60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最终总成绩以百分制记,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

综合素质考核最终总成绩=[公共基础课(高数、英语)测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6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40%。

综合素质考核完毕,各专业统计计算学生的考核笔试成绩及考核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并统一计算综合素质考核最终总成绩, 分年级、分专业按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最终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并依据分专业接收人数,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并于综合素质考核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renwen.fzu.edu.cn/)及学院公告栏上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最终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学生不予接收录取。

5、公共基础课(高数、英语)测试和专业课测试闭卷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专业课测试主要考核学生对申请转入专业基础知识了解的情况;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了解学生专业兴趣、学习能力、在校表现、心理素质等。

四、工作程序

1、学校当年度转专业工作通知下发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并报备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公示;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和自己的意愿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点击“转专业申请”),每个学生只能报名一个志愿,逾期不再受理;

3、教务处审核学生报名资格, 通过教务处审核的学生应从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页面中打印《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连同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可证明本人兴趣爱好的证书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所在学院教学办汇总后分送各有关学院教学办,以备后续流程使用;

4由接收学院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

5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结果,由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

6、学院上交拟同意转入学生材料至教务处;

7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五、时间安排

根据福州大学当年度有关转专业的时间安排。

六、其他事宜

    1、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且在规定的公示期结束后,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2、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分认定。转专业学分认定后,学生应补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要求的、但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

    3、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负责解释。